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遵义市人大常委会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将于2019年3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遵义的母亲河——湘江河,在水资源治理、开发利用、生态保护建设等方面有了法律保障。
《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是遵义市获得地方立法权3年来,通过确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成的第4部地方性法规。在此之前,遵义市先后开展遵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乡规划管理、物业管理、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管理、城市文明建设、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等的立法调研,制定出台了《遵义市地方立法条例》、《遵义市市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遵义市海龙屯保护条例》。
为了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市的要求,遵义市人大常委会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精心编制立法计划,制定了《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扎实推动地方性法规制定。
为让立法工作更加“接地气”,确定贵州他山律师事务所、播州区平正乡、仁怀市茅台镇、贵州山一律师事务所和赤水市人民法院为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开门立法”、集思广益。
由于基层立法联系点属于新生事物,谁领导、如何确定、怎样开展工作都亟待探讨。为给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开展提供机制保障,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拓宽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桥梁作用。
根据规定,遵义市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可对市人大常委会编制的立法项目库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地方性法规(草案)等提出意见建议,并反映基层组织、基层群众提出的立法建议和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本区域、本行业优势,多渠道收集立法意见。
为使地方性法规更具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遵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承办《遵义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草案)》的改稿工作中,打破常规,制定了《违法建设查处程序流程图》作为法规附件。面对立法工作起步晚、时间短、经验少的现状,在《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流程》的基础上,编制《地方立法文件格式规范》,以进一步增强立法工作的规范性。此外,针对部分干部群众对立法工作不了解、不理解,甚至存在认识偏差的情况,着手编写《地方立法知识要点——领导干部简明读本》,宣传地方立法的基本知识。
编辑:飞飞

